上次家長會時有媽媽提出的問題,
為什麼學校打H1N1疫苗要填同意書?
原來我們的觀點和想法不同,所以可能當時回答的時候沒有說的很清楚,
加上最近H1N1疫苗副作用的新聞天天在報,
連老師們都有點疑惑...
說到醫療同意書的目的,主要是在保障病患權益,
對於一些重大的處置或手術,
醫師在告知病患為何需要這種治療?有無替代方式?
可能的後續狀況、副作用之後,
取得病患(或小朋友的監護人、家屬)同意簽字後,才進行治療,
其實同意書目的在"保障"病人"知"的權益,
因為"所有"的醫療行為都有風險,
醫師能盡力減少可能風險,但是很多狀況並不是"小心"、"注意"就一定不會有,
因此病患在充分了解狀況下,才同意治療,對病患是一種保障...
若醫師在密切注意下,病患治療後仍然出現狀況,
當然是儘可能補救,讓危害降至最低。
有人會問,同意書是不是醫院為了規避責任而簽的??
答案當然不是,而且也無法減低醫療責任,
你什麼時候看過因為簽過同意書後,醫院或醫師就不會被告,(所以為什麼高風險的科別越來越少人走)
簽同意書僅代表病患或家屬知道醫療的風險並同意治療,
但是若病患或家屬認為發生的狀況不是醫療風險造成的傷害,
而是人為疏失引起的,那訴訟幾乎是無法避免的...
另外法官也不會因為有簽同意書就判病患或家屬敗訴,
通常有其他醫療單位提供法官專業的醫療意見,
之後法官會依照病患控告的訴求,
看有沒有所謂的"疏失"來判定...
另外,小朋友平時打疫苗其實是沒有在填同意書的,
但是如果學校集體打疫苗,或是部分醫院為了慎重起見,
也許會用簡單的書面資料給父母填,
這種比較不像醫療同意書,反到像是"通知書"(要帶小朋友去遠足也會簽ㄚ...)
或者是衛教單張,
最後我想提的是,醫療並不是買賣(美容除外),而且都是本著善意為出發點的,
所有醫師或醫院都會希望病患都是開心笑著回家...
試想,如果醫師或醫院早就知道某種治療是會害人的,容易被告,
有誰會笨笨的拼命去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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