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診所、醫院只要經衛生局認證和簽約之後,都可以做預防注射,所以大部分疫苗(卡介苗要先詢問)只要找家裡附近方便的醫院、診所、或是衛生所就可以打了


 


公費疫苗都是由國家統一採購,之後由醫療院所申請後配發,所以公費疫苗都是相同的,只有批號可能不一樣而已,自費疫苗通常是藥廠直接賣給醫療院所,同廠商在全世界的自費疫苗基本上都一樣(大陸有沒有山寨貨就不敢說了), 所以醫院疫苗比診所或衛生所的好是完全沒有根據的謠言!!


 



連結:新聞


資源都一樣 無所謂衛生所用針較粗問題


◎記者鍾佩芳/專題報導
為了小孩疫苗接種問題,有人會說「衛生所的針都比較粗」的說法,對此,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副處長歐佳齡也表示,資源都是一樣的,且size都是固定使用的,並不會有哪裡的針較粗的問題。且若以疫苗資源來說,衛生所的供應更加齊全。



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林頂表示,疫苗都是由衛生所提供給醫療院所,不會有衛生所的針比較粗的問題。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組長朱顯光表示,衛生所也是配合政策實施,應該不會有針較粗的問題。



預防接種疫苗由政府免費提供,掛號、診察費等由民眾自費。同時接種兩種疫苗或看病順便打針者,則不可另外加收費用。



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副處長歐佳齡表示,預防保健接種時程同時施打疫苗,其診察費則由政府支出,但民眾仍需付掛號費;但若只是單純施打疫苗,而未能搭配預防保健服務時,則需自費。



不論是接種兒童疫苗還是流感疫苗,通常到診所大約需要一○○~二五○元左右的費用、聯合醫院約一五○元左右、醫院約三○○多左右,若為醫學中心等級則可能需要到五○○~六○○元左右。



疫苗多元化,接種的人也多元。民眾可選擇較適合的的院所接種。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林頂表示,醫院與診所、衛生所價格上有落差,衛生所最便宜,有的甚至不收費,但有些院所會收掛號費、注射費、診察費等。



同時接種兩項以上疫苗或因其他因素看診者,則該掛號費不得另加。而同時接種兩項以上疫苗或因其他看診、住院已申請健保給付者,則該診察費不得另加。



若有超額收取接種費用情形,依醫療法第廿二條及一○三條規定,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。超額收取公費接種費用,並取消合約資格。使用過期疫苗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處罰鍰,並取消合約資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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